海南日报海口2月27日讯 (记者良子)2月27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做好便民利企服务,提高摩托车驾驶人的驾驶证持有率,省交警总队部署各市县交警部门在全省各车管业务窗口、公安政务中心、摩托车上牌点、乡镇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流动车管所”和村委会等场所设立摩托车驾驶证受理窗口,进一步扩大报考覆盖面,方便农村地区人员就近申请报考。为做好本次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省交警总队公布全省各市县104个报考摩托车驾照服务点地址和联系电话。
值得注意的是,驾驶证在实习期内的不能报考;驾驶证在近一年内扣过12分的不能报考;已经在报考小车或其他车型的人员不能报考;驾驶证到期换证、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等情况处理好后方能报考;根据放管服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开始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符合要求报考的考生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明。
海南报考摩托车驾驶证注意事项来了→
(相关资料图)
摩托车驾驶证报名条件:
一是申请普通二轮(E)、三轮摩托车(D)年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含)至70周岁以下需参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二是申请轻便摩托车(F)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不作上限。(70周岁以上人员需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报名材料:
一是驾驶人体检表一份(体检表有效期6个月已过期请重新体检)。
二是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三是申请增驾的,提交驾驶证原件,必须有正副本,并且在有效期内。
四是驾驶证不是海口车管所核发的,办理转入海口车管所。
五是小一寸白底照片6张(近6个月内拍摄且不可用身着工作制服)
注:
(1)驾驶证在实习期内的不能报考;
(2)驾驶证在近一年内扣过12分的不能报考;
(3)已经在报考小车或其他车型的人员不能报考;
(4)驾驶证到期换证、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等情况处理好后方能报考;
(5)根据放管服十二项便民服务:自2020年11月20日开始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符合要求报考的考生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明。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1.科目一考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2.科目二考试内容: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80分为合格
3.科目三考试内容:起步、掉头、通过人行横道线、靠边停车。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内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合格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
各市县报名地址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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