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公共营养师四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目前仅开放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考试。
为做好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计划周期为多批次组织鉴定考核,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报名会在考试前的1个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鉴定中心统一安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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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职业等级证书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询,全国通用。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进行查询鉴别真伪。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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