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不得转让的债权:
①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大学录取通知书);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转让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民法典》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权人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通知债务人(不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抗辩权与债权一并转让、从权利与主权利一并转让)
3.债务人债务转让→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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